米国生活了二十年的时间,除了投资了各种项目外,还真没有将自己的研究交给米国的,这大概也是那边眼红的原因吧。
小托马斯就喜欢看他们看不惯自己,又拿自己没办法的样子,有本事把他关起来呀。
就这样他在种花家住了两年的时间,生活的十分惬意,就连跟随他来的维森们,都觉得种花家是个好地方,甚至单身的还在这里找到了对象。
维森对米国可没有什么归属感,所以在小托马斯的帮助下,顺利拿到了永久居住权,又因为是厨子,这些家伙开始研究种花家的美食,并且准备在种花家大展拳脚。
随着普通百姓的生活变好,下馆子的人也多了起来。
他们一直都认为,美食无国界,也希望种花家的百姓可以品尝到国外的美食,虽然没有种花家的多。
小托马斯的生鲜超市,也已经入驻了种花家,反正主打生鲜并且物美价廉。
因为他们家这超市的品种,不止是种花本土的产品,还有各种来自全球的生鲜,里面配备了半成品和现场烹饪。
可以说是非常的贴心,跟米国那边的超市不完全相同,毕竟生活的习惯不同。
原本小托马斯是不想回国的,接到了获奖通知,还是个挺大并且严谨的奖项,小托
马斯才和史蒂夫登上前往米国的飞机。
坐的飞机,还是种花家这边提供的,可以看出来,对小托马斯的重视。
他身边也只有一个史蒂夫跟着,一般人很难理解,像小托马斯这样的身家,为什么如此的低调。
九二年小托马斯登上富豪榜前五十,要知道以他这样的年龄,登上这样的富豪榜几乎是不可能的,偏偏他做到了。
早年投资的项目,一个个都给他带来了高昂的回报。
如果不是他一直拿出不少钱做慈善的话,说不定还可以取得更前面的名次,不过这些对他来说并没有什么用。
真要算富豪,那应该是瓦坎达的国王才是,毕竟他们那振金可是按克来出售的。
只不过瓦坎达低调做人,就是韦恩家族的财产,也都是比较低调的,反正那富豪榜,连前一百都没进,又有谁敢说韦恩家不够富?
摆在明面上的财富,那都是虚的。
韦恩家数代积累下来的财富,那都是在他们家的金库里面收藏着,还有夫妇两个这么多年买下的古董画作,那都是隐形的财富。
玛莎从以前就喜爱艺术,只要是她喜欢的,都会买上
(本章未完,请翻页)
『加入书签,方便阅读』