比政府真正需要的官员多了几倍,而且财政收入比前朝增加了两倍多。于是,他指出了问题所在,纳税的人数没多大变化,而土地的收成相比前几年是有减无增,但朝廷的财政收入却增长得如此多,这是为什么?原因只能有一个:当朝征税已经越来越倾向于横征暴敛。关于宋代税收之重,另有宋官员晁说之,曰:“宋赋、役几十倍于汉”。甚至还有人得出:虽然宋代人口和疆土不及汉唐,但国家财政税收却比唐朝多7倍的结论。可见,宋朝税收是如此之重。包拯继续说,由于朝廷最近几年有越来越多的事需要花钱,于是在征收之外还发明了一个新花样,叫作“折变”。比如江浙地区,一斗小麦折算成34文的税,但地方发运司部门却把规定改成将小麦折算成钱,每斗小麦折算成94文的钱,结果是百姓的负担变成以前的3倍重。宋朝除了“折变”以外,还有“支移”。支移,是指每户人在上交实物来纳税时,由于北宋政府想让不足的地方用别处剩余的来弥补,于是大多数情况下要求民众不要把实物缴纳到本地部门,而是去北部边疆的宋朝军队驻守之地交纳。因此,这种纳税地方发生转移的行为叫做“支移”。其实,原本应是民众在离自己家近的地方缴纳实物,再由北宋政府统一安排地方官员将实物集中向边境运输。然而,转运这种应是朝廷本分的工作,却也要让作为纳税人的民众来承担,因此运输途中若是遇到偷窃抢劫、丢失损耗等事故,自然都是民众来承担。北宋政府可谓精心设计了这样一种妙策,不仅大大缩减了自己的成本,还解决了边疆军队的粮食问题,却让平民百姓来承受更多的负担。北宋当初在统一过程中,为了能成功消灭掉各个地方的割据政权,就大量鼓吹说凡是我朝军队所到之处,都把首要任务放在“去民疾苦”上,减少那些苛捐杂税。结果实际上,北宋政府成功继承了割据政权们对各种各样杂税的征收,连后来朱熹都说前朝的盘剥之法“本朝皆备”,民众的负担不减反增。之所以说宋朝的征税范围跟之前朝代相比是有过之而无不及,在于平民百姓的平常劳动生产、所有生活中能用到的东西,都无一例外地要被征税。比如,进京赶考走远路经过税务关卡、身上带有的铜或铁制的钱币要被征税,结婚娶妻或把女儿嫁出去要被征税,家里起房子要收税,还有犁头等农具也要征税,等等。而这些所征之税存在很多不合理的地方,就比如“酿酒曲钱”税。在南唐时期,政府除了征正税之外,另有十余项杂税。其中的“酿酒曲钱”税到了宋朝后,官方已明令规定不许民众私人造酒,然而却对原南唐统治范围内的地方民众,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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