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三百一十四章 ……选择易建联!_我投篮实在太准了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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想让易建联去这样的一座城市,却一直不得行。

  现在富保罗都不用做什么,它就自己来了。

  这种东西说到底还是靠实力挣出来的,不是靠经纪人去运作。

  而且洛杉矶在前,易建联去那里的话,回到高中待过四年的城市,再加上当初比弗利山庄的约定,那地方很完美。

  而且说起来快船队现在是处在一个很关键的时期。

  上赛季快船队虽然没进季后赛,战绩只有27胜,但聚集了一群青年才俊。

  “船长”布兰德、科里·马盖蒂、奥多姆、安德烈·米勒、昆汀·理查德森,还有打出生涯最高光的“水货状元”迈克尔·奥洛沃坎迪。

  可能有人会问,这么多年轻人易建联去了岂不是更没机会?

  肯定。

  但问题是,这些人很多合同都到期了,而且战绩那么差球队势必会有动作。

  历史中的这个夏天,快船队最后只留下了布兰德、马盖蒂和昆汀·理查德森,其他的不是放走就是送走。

  之后这些人也用行动诠释了什么叫做“聚是一坨屎,散是满天星”。

  当然,那些和今年的选秀无关。

  那些人都走了,易建联去了才有机会。

  而且有那布兰德他们打底,快船队的实力不会差。

  说不定,孙昊明年就有机会在季后赛的舞台上见到易建联了!

  所以说去快船队对易建联绝对是绝佳选择。

  就在孙昊已经把一切都分析明朗了之后,斯特恩又一次从幕后走到了台前。

  这时候,其他人更加紧张了。

  顺位越高,球队的重视程度肯定也越高。

  要是万一和拉沙德·刘易斯那样从小绿屋掉到次轮的话,那打出来的难度可想而知。

  “2003年第一轮第五顺位,迈阿密热火队选择……”

  斯特恩这时候拿出信封里面的东西,又一次的卖关子。

  不过这次他似乎不是有意要去那么做,而是那个结果让他有点意外。

  但是很快,那种意外就被喜色所取代。

  “易建联,2米11的大前锋,来自康涅狄格大学。”

(本章完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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