二十四、渣男,去死吧_武谪仙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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启定位,方便赵星桥可以随时找到自己。

  马千罡也没有赵星桥这么风光,他轻功是不错,可尼尔海特也不差,要是比拼身法变化,傍花随柳加上重霄,小马儿能甩尼尔海特半条街。

  但纯粹比跑步,那就是真差不太多了。

  尤其是……

  马千罡很快就发现,尼尔海特耐力贼特么的足。

  他这会儿已经离开了诸夏大学,横穿了学府区,甚至穿过了中央区,来到了皇后区。

  “我说尼尔海特,你不要追我行不?”

  “好!过来打!”

  “咱么可以不打架吗?”

  “比内功!”

  “那还是继续比轻功吧”

  小马儿在小初高,最为自傲的就是内功,他的大千衍世诀一枝独秀,远远超出普通的同龄人。

  但上了大学,尽管现在还没开学,马千罡就发现自己的内功不够用了。

  且不说大千衍世诀这种小初高的基础内功,品质实在太差,就算是比内功的层数,他也不够劲。

  这个世界,天才太特么的多了。

  “要不是老子冒险,去太虚神武界,开启了投胎大礼包,现在八成已经挂了吧!”

  “自从考上大学,生活就变得越来越危险……”

  “等等,越来越危险?”

  “是不是投胎大礼包,还有什么不可描述的功能?按理说,我不会运气这么差,这段时间发生的事儿太多了,已经多到有点不正常了。”

  “难道说,投胎大礼包还带点什么附加品?”

  马千罡想了一会儿,也向不明白,他又没法找个人来问问,毕竟想要去问那位穿着廉价纸质黑西服RR,只怕要再死一次了。

  马千罡相信,自己再投胎,不会有这么好命了。

  毕竟这辈子,是插队才有投个好胎。

  什么太虚神武界,天界,其实都满坑爹。

  那边天天打仗,从没有个消停。

  诸夏毕竟是武道立国,年轻男孩女孩,施展轻功,在大街上奔跑追逐,其实蛮常见。

  甚至马千罡路过一家皇后区有名的花店,花店的主人,是个很帅的小哥,穿了一件画着巨大的卡通化生气的芭娜娜的围裙,一脸的笑容,在招待客人。

  见到马千罡路过,还抓了一捧鲜花扔了过去。

  叫道:“跟女朋友道个歉吧!”

  “年轻的时候,总是吵吵闹闹,也不肯认错,等年纪大了,你会后悔的。”

  马千罡一把抓住了鲜花,叫道:“尼尔海特!你不是说好,输给我就答应做我女朋友吗?”

  “如果你答应做我女朋友,我就停下来跟你再比一场。你不答应上次输掉的筹码,我就跟你跑到天荒地老。”

  马千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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