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四百零八章 廷推(四)_万历新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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利在易生‘举主’、‘门下’之弊;廷推者,利在易得深孚众望之材,弊在恐有结党营私之忧——何不两相结合?”
“臣以为,为收事权统一之效,可用总理大臣举阁员、阁员举分管尚书,尚书举本部侍郎,并行廷推。若廷推不过,举主罚俸;若其就职后有作奸犯科之类,按轻重行连坐之法!”
“侍郎有罪,免举主尚书;尚书有罪,免其举主阁员;阁员有罪,总理大臣请辞!”
“间有胆敢结党营私、因害国事等如严嵩故事的,陛下其坐视乎?”
“至于总理大臣,还请陛下乾纲独断!”
(本章完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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