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四百五十九章 条约(下)_万历新明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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悬隔,然皆苦于西班牙海上霸权独霸西洋沧溟、垄断万国商路,侵夺列国疆土、劫掠通商舟船。
  英吉利王国审时度势,慕中夏上邦,愿降阶尊奉,以藩臣之礼事上国;大明皇帝怀柔远人、敦睦四海,允其通好结盟。
  双方秉敦睦交好、互不侵欺、共御强暴、通商永世之原则,摒弃隔阂,缔结盟约,共定海上秩序,打通商路,安定航道。经月余往复磋商,条款议定,立此永世通商盟海条约,以昭信守。
  第一条
  皇帝全权使臣徐光启,代天册封英吉利王国君主伊丽莎白为英吉利郡王,隶属华夏之四海,列泰西之首藩。
  大明帝国对英吉利王国恪守的「王权神授」国本教义、君主正统法理,不持任何异议、不予干涉。英吉利举国接受大明封衔,愿以远藩之礼事奉上国,永守盟约忠诚、共享通商安宁,法理并用,天地共鉴。
  第二条
  大明开放中原、南疆瀚海所属通商港市,准许英吉利官方商船及人员依规通行、停泊、贸易;英吉利王国开放本国全境、海域、港口与城池,准许大明帝国商船及人员自由通行、开市通商。
  第三条
  双方对彼国商货所征关税、市税,不得高于本国商户最低税则。凡涉外通商税目,一体公允,无苛征、无滥取,保障商旅安稳。
  第四条
  双方皆可于对方境内通商重镇,设立使馆、仓储栈房、商旅公所。两国朝廷须依本国律法予以核准,予以通行便利、地界安置、治安协助,许其驻官理事,管束本国商旅。
  两国人员须遵守驻在地律法、风俗,若有违反,须照会公使后方能依法公平处置。
  第五条
  丝绸、瓷器、茶叶、棉布、精铁钢材及香料等核心通商货品,双方互免过境关税、关卡杂税,流通无阻,以利万国商贸兴盛、民生富足。
  第六条
  为破除西班牙海上霸权垄断、打通东西商路。双方分路用兵、共清海患:大明水师出师昆仑洲好望角以东海域、陆域,尽数拔除西班牙所有据点、港寨;英吉利水师出师昆仑洲好望角以西全境,清剿西人驻军与殖民据点。两军各行其界、互不越权、互为策应。

  第七条
  西班牙占据好望角一带疆土,源自其君费利佩二世非法吞并葡萄牙所致,此为非法侵吞。大明与英吉利对好望角之据点、疆土,依先占先得之规立定管辖。若日后葡萄牙复国并与西班牙彻底决裂,当将好望角原葡旧地尽数归还,以存列国正义。
  第八条
  大明对英吉利出师攻取西属新西班牙总督区、秘鲁总督区之举,不予干涉、不持异议。英吉利攻取之后,须善待属地土着,保全其生存之权,不得肆意屠戮,以合华夏好生之德。
  第九条
  英吉利王国正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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