西蒙补充道。
汉斯的脸上出现迟疑和犹豫。温特说的没错,他只是个拿钱办事的小角色,虽然这是违背行规遭人唾弃的背叛行径,但在自己的命面前,他有什么必要跟维护自己的至亲一般维护一个素不相识的雇主呢?
大不了就如温特说的,等事情结束之后,远走高飞,开始新的生活。这么广阔的世界,之前的雇主真的会为自己这么一个小角色花大价钱追杀自己么?
“快放我下来,我说,我说!”汉斯已经快抵达忍耐的极限了。他感觉到勒着下腋的绳子被士兵猛地一拽,被高高吊起的他终于逃离了高温炼狱,四周吹来的轻风从来没有这么令人舒适过。
士兵们很快将营火熄灭,然后将汉斯从树上放了下来。他看着一旁烧得焦黑发白的余烬,心有余悸地松了口气,但是很快,脚上被烧伤的痛感开始逐渐侵占他的大脑。
“说吧。”温特毫无怜悯,一边说着,一边从剑鞘抽出剑,这让汉斯的心又提了起来。
“雇主是一个神秘的人,应该是个贵族,”汉斯经过这么一番折磨,显然已经被吓破胆子了,他看着温特手里锋利的武装剑,不敢说半句假话,“他戴着一顶非常宽松肥大的暗色风帽,穿着一件同样宽大的长袍,看上去想要刻意遮掩他的身份。他每次都选择在晚上和我们在河边的营地碰面,虽然光线昏暗,但我还是注意到了他的鹿皮短靴,那可不是一般人穿得起的。”
汉斯的话没错。这个时期大部分在乡村生活的农民都是不穿鞋子的,就算有鞋子穿的也是很简陋,大部分都是木底鞋和草鞋。能穿鹿皮短靴的除了富裕的商人也就只有贵族了。
以目前的形式来看,在驻军的营地里伐倒一颗树随便砸死十个有身份的人,里面能有九个是贵族。所以,那个雇主是商人的可能性非常小。
“这个雇主,他是一个人单独去找你们的吗?他的声音听起来是什么样的?”
“他每次都带着两个壮汉保护他,一个是光头脸上蒙着面巾,另一个我只知道是个金发。雇主从来不会直接和我们说话,每句话都是那个光头转述给我们的。他从来只会在那两个护卫的身后远远地看着,从不接近我们。”
“哈,这只狡猾的老鼠还挺谨慎。”西蒙有些失望地想道。
朗格的私人护卫长什么样子就算化成灰西蒙都能认出来,根本就没人是光头。而另外一个金发,这个特征实在是太普遍了,完全没有什么参考价值。
不过想想也是,他都把自己捂得那么严实了,而且尽量不让这些干脏活儿的人听到自己的声音了,怎么可能还会在自己的两个转述命令的手下身上露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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