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二百章 斩神圣 (十)_革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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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    不过事态既然已经发生了激烈的变化,那么自己也应该跟上脚步。

        本地秦人与山民们的矛盾点主要集中在集体利益之上。

        ——山民从山里出来,吃的是本地秦人提供的粮食,这没有什么,因为这些人吃的那部分是税粮,本来要交到国家手中,转个手交给别人吃用,并非是太让人难以接受的事情。

        但山民需要落脚点,那就必须要额外建造房屋。

        一开始肯定是要让山民自己居住的,为了双方的安定,也必须让他们有自己的地盘住。

        建造房屋的工作,单凭山民自己肯定是没法儿在不影响居住的及基础上完成的。

        所以这部分工作需要摊派到本地秦人丈夫身上。

        尽管是用来顶役,并且计工分的,但一点贡献都没有做的人可以充分享受到为国家种地、正常缴纳税赋的人的劳动成果,这件事情本身就很是让人窝火。

        更别提,为了方便这些人在后续的时间里的生产生活,他们的居住区域挑选在了一处临河的上田边上。

        然后是农会耕地的负责区域、放牧家畜的牧草区、砍柴用的打柴区、洗浴用的洗浴区……

        各个变动,都要往更协调的方向去发展。

        所谓协调,也就是让本地的秦人让出一些原本属于他们的利益出来。

        原本打柴,单程只要走二里多路,如今陡然添了一倍多。

        沿河的河水,也要让上游的山民们先用过,才能轮到他们。

        耕地面积也需要做出调整和变化,相应的,放牧区域、休闲游玩的区域也要变化。

        这种全方位的变化,对于本地的秦人们而言,就是一种既得利益的失却。

        农会的人前前后后闹了半个多月,为的也就是这部分东西。

        对于个人而言,其实失去的利益并不算多。

        但就集体来看,他们丢失了太多东西。

        那可都是实打实的利益。

        如果只是离得远远的,不损失这些利益的情况下,秦民们知道山民们的惨状,是很乐意于出些力气帮助他们修建房屋、挖掘水井或者做些别的事情的。

        但山民们的出现,已经损伤到了他们自己的利益。

        生活都因此被迫发生朝着并不像以前那么便利的方向发展了。

        这一点是确定的。

        所以矛盾就是已经确定存在并且不可调和的了。

        要让秦人理解山民、让秦人怜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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